成立香港无限公司简介

无限公司的东主/合伙人需负的责任并无上限, 经营风险由东主/合伙人悉数承担,公司的债务亦由东主/合伙人全数负责; 债权人有权向法院申请查封及出售东主/合伙人私人名下财产. 各创业人士应在创业前谨慎考虑以有限公司或无限公司经营业务。

有关有限公司及无限公司比较:

 
独资
合伙
东主人数
1 人
2 至 20 人
法律地位
无独立法律地位,只可以东主私人名义拥有资产及签约
无独立法律地位,只可以合伙人名义共拥有资产及签约
债务责任
东主无限责任,若公司结束资不抵债,东主必须负上全责
除有限合伙合伙人外,其余合伙人均为无限责任;若公司结束资不抵债,合伙人必须负上全责
年结税务
毋须核数,私人开支不得扣除
(包括东主及其配偶之薪金)
毋须核数,私人开支不得扣除
(包括合伙人及其配偶之薪金)
其他需知
每年需缴付商业登记费。
但在某些情况下,
商业登记费可获豁免
每年需缴付商业登记费.但在某些情况下,
商业登记费可获豁免

成立无限公司收费及所需时间:

商业登记费
商业登记费
本公司服务费 HK$ 800
所需时间 约2-3 天
可得文件 商业登记证、公司印章

无限公司同样需要申报公司注册地址,本公司亦有为无限公司提供注册地址, 专线电话等服务。